新华社福州3月1日电 今年1月24日,福建省龙岩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:维持新罗区法院的一审判决,以贪污罪、受贿罪判处龙岩市技术监督局稽查队原队长陈国贵有期徒刑3年。
陈国贵刚过不惑不年,得过令人羡慕的荣誉。他熟悉业务,能够当场识别16种商品的防伪标识;他发表过20多篇学术论文,被国家技术监督局抽调进京参与制定工作条令;他曾经冒着生命危险,化装成烟贩,深入制假窝点……由于他工作成绩突出,荣获“全国打假先进工作者”,被人们誉为“打假英雄”!
随着时间的推移,陈国贵慢慢地也“心理不平衡”了,很快“腐蚀灵魂”,堕落成一个腐败分子。1996年6月,陈国贵在查处漳平某公司销售假冒润滑油过程中,将查扣的假冒润滑油1070箱处理返卖给该公司,收受公司经理刘某贿赂款人民币6000元。有了这第一次,陈国贵的胆量越来越大:1997年6月,在查处新罗区个体户余某销售假冒电线电器产品时,受贿3000元;1997年7月,在查处上杭县某个体户销售假冒五粮液酒时,受贿11000元;1999年2月,在查处龙岩市某商行销售标识不符的华泰918、928、938系列茶叶案件时,又受贿5000元……据统计,陈国贵在担任龙岩市技术监督局稽查队负责人、队长期间,利用职便,为他人谋利,已查明至少有13件受贿事实。
陈国贵除了大量受贿外,还利用职务之便,把罪恶的黑手伸向了公共财物,大肆贪污。去年春节前后,陈国贵伙同稽查队成员陈景亮、倪志雄、张端生等人(另外处理),竟以稽查队的名义向湖北省宜昌稻花香酒厂提出需要打假经费,厂家承诺“罚多少,奖多少”之后,就涂改原下罚决定书和罚没收据,将6700元改为4.5万元,骗取了稻花香酒厂打假“奖金”4.5万元。该款领取后,陈国贵等4人进行私分,每人10250元。